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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区划调整岂能再推“老城区改造”
 

文/王军

位于北京市中心的元明清旧城,仅占中心城面积的5.76%,实属弹丸之地,长期以来却拥挤着四个饱含发展激情的区级政府。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东城区拆建“中央商业区”,西城区拆建“金融街”,崇文区拆建“新世界商圈”,宣武区拆建“国际传媒大道”……四城区各自为政,纷纷向开发要政绩,大规模推动老城区改造,使北京旧城——“人类在地球表面上最伟大的个体工程”,惨遭肢解,还使得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城聚集了过多就业功能,大量工作人口被迫到郊区居住,激起上下班交通大潮,导致老北京与新北京两败俱伤。

针对上述问题,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提出整体保护旧城、重点发展新城、调整城市结构的战略目标,要求“逐步改变目前单中心的空间格局,加强外围新城建设,中心城与新城相协调,构筑分工明确的多层次空间结构”,明确提出行政区划调整目标:“打破旧城行政界限,调整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以及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负担的责任和义务。”这些,正是解读近日国务院批复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请示的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批复,北京市将撤销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东城区的行政区域;撤销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政区域为西城区的行政区域。这个调整,虽与一些专家、学者所期待的将旧城四区合为一区,尚有距离,仍是北京市朝着“优化总体布局”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关部门称:此次调整行政区划,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核心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这四个“有利于”如何落实?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不折不扣地执行《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停止对老城区的继续拆除,为城市结构的调整、推动全市的平衡发展创造最为有利的条件。

可是,有关部门在阐述四个“有利于”时表示:“区划调整后可以集中力量加快老城区改造,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这让人生出疑问:难道“集中力量加快老城区改造”,就可以“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并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坚持对旧城的整体保护”?事实上,《总体规划》被批准之后,对旧城的拆除活动并未停止,持续至今,旧城已残存不多,引发的问题是全局性的。难道此次行政区划调整还要恶化这样的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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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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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著有《城记》《采访本上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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