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城市
《首都计划》参照美国中央机关职工人数与全国人口1/2000的比例,推算出中国中央机关职工人数当有20万人,减其半,计10万人,再结合所拟定建筑物最适宜高度,得出中央政治区“应有一又四分三方英里乃至二方英里之面积,方可敷用”。[1]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后,全市人口突由36万增至49.7万,一年间计增十余万。《首都计划》认为:“惟此时中央政府组织,尚未大有扩充。参照外国中央机关职工与全国人口之比例,我国中央机关之职工,应达十万人之数。故将来组织扩充,移住者当又大增”,“人民由农转工,由乡迁城,实为自然之趋势”,“南京并为工商之都市,将来建设完成,交通便利,人民之移住者必更多”,“因人民之迁移,即除更迭游历者不计外,转瞬间便达百万之数。以自然增加率千分六·一五之数算之,一百十三年后,便达二百万人”。[2]
如何规划这个一百年后人口达到二百万的首都呢?《首都计划》根据所定分区条例人口密度之限制,并控除一切保留之空地,得出“以南京城内而论,应住七十二万四千人,即每英亩七十一人半。其余一百二十七万六千人,悉在城外居住”,[3]这就需要考虑城内城外的平衡发展。
如在紫金山南麓设中央政治区、在明故宫一带设商业区,就可以中山大道为发展轴,与城南旧区(南唐故城),鼓楼、五台山一带的文化教育区和计划中的市行政区相连,形成一个多中心的带状结构。这正可避免出现引发严重拥堵的单中心城市结构——像后来的东京、首尔和北京那样。
《首都计划》以朱元璋在南唐故城之北建造的鼓楼为中心,划出一个覆盖855平方公里的椭圆型市区;市行政区设在城墙之内的大钟亭、五台山两处,与中央政治区一样,皆采用 “改良式中国建筑”风格;以同样手法设计的新街口商业区,还采用了20世纪初巴黎总建筑师(Architect of the City of Paris)艾纳尔·赫纳德(Eugène Hénard, 1849~1923)设计的环岛式交叉路口。[4]
古力治将长江边上的浦口设计为铁路与航运的枢纽和工业区,并配建机场。他曾在美国市政评论报发表论文,估计美国城市需要飞机场的面积为每十万人225英亩。对此,《首都计划》认为,“虽中美情形不同,我国所需,或远不及此,顾亦不能不保留相当面积以为之备”。[5]为此,还计划在中央政治区以南、夹江东岸各建一个机场,并在水西门外西南隅建飞机总站,并建议停用明故宫西南的飞机场,以其地供商业区之用。
《首都计划》还介绍了美国交通管理由乱而治的经验。为统一全国交通政策,1925年,美国商业部部长胡佛(Herbert Hoover, 1874~1964)设专门委员会订立交通管理法,历三年而成。《首都计划》认为,“宜乘此时机,取美国之所定者,斟酌而损益之。订立南京交通管理法,再将其普通者布之全国”。[6]
关于汽车的使用,《首都计划》提出限时停车的要求,即汽车在商业区或其他繁华区域,“停留时间以不过一小时为限”,“最善之制,莫如使所有汽车,除最短促之时间者外,皆须离街道而停泊。由市政府规定,凡新建住宅、商店、货栈或办事处,皆须自备停车处、装卸处,方准发给建筑执照”。[7]
《首都计划》强调,在路权的分配上,必须考虑少数人与多数人的关系,“凡繁盛区域之道路,其两旁之路面至为贵重,应供一般人民之享用,不能为有汽车者所独占”,“盖有汽车者,不过市民之少数,既独占之以为用,是牺牲大多数人之权利,而益少数也”。[8]
居住之问题
观察《首都计划》的一个重要背景是,1925年,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 1887~1965)出版《明日之城市》一书,提出建设功能分区、由快速干道主宰的高层低密度城市,以迎接汽车时代的到来。他的这一想法,被写入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的《雅典宪章》,后者成为二战后大规模建设功能主义城市的“圣经”。
《首都计划》的编制正处在这部“圣经”的形成期间,也被其代表的理念波及,最显著之处,是它的住宅区规划原则与后者所倡导的“邻里单位”一致。
1929年,美国规划师佩里(Clarence A. Perry, 1872~1944)提出“邻里单位”概念(Neighborhood Unit),并在斯坦因(Clarence Stein, 1882~1975)、莱特(Henry Wright, 1878~1936)执笔的新泽西雷德本(Radburn)新城规划中实施。
佩里提出,为使小学生上学不穿越交通干道,应扩大原来较小的居住街坊,以城市干道所包围的区域作为基本单位,建成具有一定人口规模和用地面积的“邻里”,其中布置住宅建筑、日常需要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限制外部车辆穿越;“邻里单位”的人口和用地面积以小学的合理规模来计算和控制——当下遍及中国大陆的住宅小区的设计思想,即来源于此。
同在1929年诞生的《首都计划》,与“邻里单位”高度同步。它提出:“务使儿童就学便易,距离不致过远”,“从美国各城详细考察之结果,每一小学校以能容纳七百人为最适度。盖校地内所包含之各种场所,从最低限度言之,每有一定,而建筑校舍,以能容纳七百人为最经济”,“普通而论,学童距离校舍,不能超过一英里之路线,至新住宅区发达及现在稠密区域学童递增时,并须按切情形,逐渐扩充旧校或增建新校也”,[9]“惟建立学校,并须位于适宜之路旁,否则入校肄业之学生,不免经过干路,其危险实多”。[10]这当中已包含了“邻里单位”的要义。
《首都计划》内附《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草案》和《首都分区条例草案》,皆袭美制。后者规定:“在第二商业区或工业区内,建塔不限制高度,但该塔面积不得逾该地段总面积之十分之一,及须向街巷及后院各方面之界线最小缩入三公尺。”[11]这与柯布西耶在《明日之城市》中所理想的形态相似。与柯布西耶完全一致的是——为减少红绿灯、保持汽车的速度,与干路相接的横街须相距400米。[12]显然,那时还不能看到由此带来的“步行面临消失”的后果。
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建设保障性的公营住宅被纳入重点。《首都计划》为此设专章论述,有言曰:“个人之经济能力有强弱之不同,而弱者每居多数,以生计压迫之故,一部分人之生活,仅可置重于饮食之一端,而此关系甚大之居住,反不能加以相当之顾及,苟免暴露,即无所求,此种现象,都市尤甚。盖都市居住之难,大有过于村乡也。因是之故,居住之问题,遂成为一重要之社会问题。”
《首都计划》提出,应借鉴欧美各国发展公营住宅的经验,对居住困难者予以救济,其营建费用,“或由中央负担;或由中央及地方负担;或由慈善机关负担;亦有贷借低利资金于人民,而使之自行营建者;更有贷借资金之外,又津贴建筑费若干成者”。其中,“以中央出资、市府营建为普遍,此种住宅,或收回低微之租金,或更免费借住,一视其种种情形之如何而定”。[13]
“土地财政”模式
1929年12月,历时一年编制的《首都计划》由林逸民呈交首都建设委员会,并请“汇印成帙”。《首都计划》共分二十八项,包括:南京史地概略、南京今后百年人口之推测、首都界线、中央政治区地点、市行政区地点、建筑形式之选择、道路系统之规划、路面、市郊公路计划、水道之改良、公园及林荫大道、交通之管理、铁路与车站、港口计划、飞机场站之位置、自来水计划、电力厂之地址、渠道计划、市内交通之设备、电线及路灯之规划、公营住宅之研究、关于学校之计划、工业、浦口计划、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草案、首都分区条例草案、实施之程序、款项之筹集。
孙科为此作序,有语云:“首都之于一国,固不唯发号施令之中枢,实亦文化精华之所荟萃。觇人国者,观其首都,即可以衡定其国民文化地位之高下”,“经始之际,不能不先有一远大而完善之建设计划,以免错误,而资率循。此固科学、艺术专家之事,而今则犹不能不借材于外国者也。国民政府以是特聘美人茂非、古力治两君为顾问,使主其事。两君于城市设计、宫室建筑之术,盖均有声于国际者。其所计划,固能本诸欧美科学之原则,而于吾国美术之优点,亦多所保存焉”。
林逸民向首都建设委员会呈文,称计划的各项内容,“皆系按切现在将来情形从长拟定,务使首都一经建设,种种皆臻于最适用之地位,一方又于经济情形妥为顾及”,“关于各种建设,其在训政时期六年以内,即可完成其大部。此期建设费用计约五千一百八十万元。此后按期进行,其训政期内所未及之部分,亦复继续施设”。[14]
“六年以内,即可完成其大部”——如此豪迈的表示,信心何来?事实上,这个计划从一开始就让一些官员怀疑:它到底是一个挥金如土的计划,还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
古力治倒是信心满满。“我们并不关心他们如何为这项工作提供资金,”他直白地说,“我们感兴趣的当然是企业的成功。我知道天津还在用十年或是二十年前制订的规划来改善现在的港口。”[15]
他的潜台词或许包括,既然这是一个“以百年为标准”的计划,那么,为什么不能像华盛顿那样一步一步地实施百年呢?其实,《首都计划》已对许多经济因素加以分析,并给出解决方案。林逸民的信心基于这样的事实——城内还有许多空闲的官地,它们必将随着中央政治区、火车站等设施的建设而迅速升值,特别是明故宫一带“几全数属诸公有”,“一转移间,即就该地之价值而论,亦足以抵训政时期所用之五千余万元而有余”。[16]
彼时,国民政府尚未开征城市不动产税,城市建设投资多靠售卖土地获得,与今日城市政府的“土地财政”相似。《首都计划》建议,“政府将新辟道路两旁地段若干尺以内,用价收买,将来路线筑成而后,所收买之地段,除筑路所用而外,必有余地,此种余地,因交通之便利,以之出售,往往可获大利”。[17]这一思路,被写入了《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草案》:“市政府于辟宽或建筑街道竣工后,得随时将一部或全部逾额收用之土地,转卖于给价最高者”,“市政府于完成该计划后,得随时将任何部分或全部地段,转卖于给价最高者”。[18]
有了“土地财政”的担保,首都建设委员会便有底气提出5000万元的筹款计划,其中,各省负担2000万元,发行公债募集3000万元。《首都计划》称:“敢信现在因实施计划而用之款,将来计划完成后,必可取偿而有余。盖不特港口、铁路、交通设备等项,利权甚巨,而改良道路、公路、公园等项,其直接或间接之收益,亦将不可胜计。南京自中山路筑成而后,附近土地之价值,多已超至十倍或十五倍,现方有加无已,可为明证。”[19]
《首都计划》还认为开征城市不动产税,也即土地税,可有效回收土地增值中的公共服务投入:“土地税为一最良好之税则,关于此项之税收,政府现方积极筹备,不久即可实行。将来土地税及土地增价税之收入,为数当属不赀。”[20]这恰与今日酝酿中的不动产税(也称物业税或房产税)改革相似。
“为治之道,其有外乎”
1929年12月,茂飞的任期即满,主持首都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孔祥熙与他交换意见,建议他在中国多待一会儿,并暗示经济有可能改善,这对建设计划来说是个好兆头。[21]
可是,1930年春,茂飞还是带着对《首都计划》怅然若失的心情,返回了美国。
“南京政府越来越感到必须尽快建点什么了,否则就会失去威望。”1930年2月,茂飞写道,“可是他们看上去并不倾向于同意我的乐观决定——就是他们需要迅速扩张以获得大量空间。”[22]
1930年1月17日,蒋介石亲笔批示:“行政区域决定在明故宫,全城路线应即公布为要。”[23]国民政府立即向首都建设委员会发布训令:“行政区域决定在明故宫。”[24]
这之后,首都建设委员会根据舒巴德的要求,函询京内各机关所需屋宇间数及其面积,以为明故宫中央政治区设计之用。[25]
在这场技术与政治的角逐中,舒巴德成为了幸运者。
尽管定都南京之后,蒋介石几乎每年都在打仗,首都建设还是掀起了高潮。
1928年至1937年在南京建造的政治性建筑,包括范文照(1893~1979)、赵深(1898~1978)设计的铁道部(1928~1933)、励志社(1929~1931),赵深、童寯(1900~1983)设计的外交部(1931~1934),俄国建筑师耶郎设计的交通部(1928~1934),卢毓骏(1904~1975)设计的考试院(1928~1934),奚福泉(1902~1983)设计的国民大会堂(1934~1936),杨廷宝(1901~1982)设计的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1935~1936)和中央监察委员会(1936~1937),以及设计者不详的立法院(1937),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改良式中国建筑”手法,但都被安排在城墙之内建设,多沿中山大道分布。
明故宫两侧,杨廷宝以重檐歇山的样式设计的那对“双胞胎”——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楼,如同两位宰相分列东西,中间只缺皇帝的宫殿了。
在这个“宫殿”还未盖出之前,蒋介石已在明故宫西侧、朱元璋的“西苑水晶台”旧址,建造了自己亲任社长的励志社。而对紫金山南麓的那个“国会山”,他的举动是——在《首都计划》拟建的象征“党权高于一切”的中央党部地块,建造他与宋美龄休憩并做礼拜的“美龄宫”。[26]
该项计划——“蒋主席拟借陵园小红山建筑别墅案”,于1930年10月24日,由孙科主持的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第24次会议批准,[27]经南京市工务局局长赵志游设计,1931年至1934年完成建设。
蒋介石以“美龄宫”占据“中央党部”——孙科主持会议并批准此案,不知心中经历了怎样的起伏?
此次会议,出席委员仅三人:戴季陶(1891~1949)、林焕廷(1881~1933)、孙科。一向较少参加陵园管委会会议的戴季陶(此前23次会议仅出席4次),是蒋介石的谋士,此次当然不会缺席。所议之案也颇耐人寻味——蒋主席说这是借,你还好意思不借?
这让人产生丰富的联想——莫非,这是蒋介石与孙科、胡汉民斗争的继续?
故事又回到那场以党权限军权,却惹来以人权抗党权的戏剧。始于1928年的这场论战,持续一年有余。此间,胡适提出即使是训政也必须约法,进而要求订立宪法,“我们不信无宪法可以训政,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专制。我们深信只有实行宪政的政府才配训政”,[28]“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29]
这惹恼众多党徒,有人提出将胡适逮捕法办。对此,蒋介石“静观默察”,最后表示支持约法,要求为此召开国民会议,却遭到时任立法院院长的胡汉民抵制。后者称,“总理的一切遗教就是成文的宪法”,“如再要另外一个宪法,岂非怪事”,“我追随总理数十年,总理之重要著作,我亦曾参加若干意见,从未闻总理提及‘国民会议应讨论约法’一语”。[30]
蒋介石一怒之下,于1931年2月将胡汉民软禁。对此,孙科表示“忍无可忍”,“望无可望”,[31]遂于4月离开南京,经上海前往广州,加入反蒋阵营。
此后,孙、蒋二人,又因时局演变,分分合合。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蒋介石在紫金山为自己选中墓地,建“正气亭”以为标志。1947年4月,孙科题写《正气亭记》,勒石赞曰:“国父以革命为天下倡,海内之士,景然从之,断脰捐躯,前仆后继,数十年来,慷慨赴义者,何可胜言,岂有他哉?正气之所激也!今公驱强虏建大业,宵旰勤劳,未肯稍逸,主张正气,勖勉国人,为治之道,其有外乎?”[32]
此碑此亭,正立在当年茂飞绘定的中央政治区中轴线的北延长线上。
由正气亭南行,经“美龄宫”,步入《首都计划》的中央政治区腹地,可见一幢简朴素雅的“改良式中国建筑”,那是杨廷宝的作品——原华东航空学院主楼,现为南京农业大学教学楼。
这幢有着重檐十字脊钟楼的灰色清水砖建筑,落成于红旗飘飘的1954年。也正是在这一年,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茂飞阅尽七十七载人生,永远告别了人世。
2011年9月5日
[1] 《首都计划》,第42页。
[2] 同上,第18~19页。
[3] 同上,第20页。
[4] Building in China, p.185
[5] 《首都计划》,第147~148页。
[6] 同上,第113页。
[7] 同上,第114页。
[8] 同上,第114~115页。
[9] 同上,第207~210页。
[10] 同上,第212页。
[11] 同上,第250页。
[12] 同上,第66页。
[13] 同上,第197页。
[14] 《首都计划》,第3页。
[15] Building in China, p.189
[16] 《首都计划》,第270页。
[17] 同上,第74页。
[18] 同上,第233~234页。
[19] 同上,第269页。
[20] 同上。
[21] Building in China, p.189
[22] Ibid, p.190
[23] 《国民政府时期南京首都计划之研究》,第222~223页。
[24] 《十九年一月份会务报告》,载于《首都建设》第4期,1930年7月。
[25] 同上。
[26] 比较《首都计划》之《中央政治区界线图》(第12图)、Building in China收录的茂飞手绘之《从东南方鸟瞰南京图》(第42图)及“美龄宫”现址,即可得出这个结论。
[27]《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报告》(上),第93页。
[28] 《蒋介石与南京国民政府》,第234页。
[29] 同上,第239页。
[30] 同上,第272~273页。
[31] 《革命年代》,第64页。
[32] 笔者抄自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