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涛澄清:“质疑梁思成林徽因抄袭事件”是误读》的声明
读到中国新闻网《朱涛澄清:“质疑梁思成林徽因抄袭事件”是误读》
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4/01-16/5741905.shtml.
特声明如下:
一、关于“王军在博文中进一步提出质疑,认为朱涛关于‘林徽因大段文字借鉴伊东忠太的《支那建筑史》’的表述,潜台词不言而喻。”(中国新闻网)
王军:请准确表达。
本人之博文《所谓“梁思成林徽因抄袭”与朱涛式表述》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103df60101cnwr.html,写得很清楚。该博文针对的事项包括:
1、广西师大出版社在网上公布的沙龙文字记录显示的相关内容,即:朱涛称,他“一点一点的对,跟林徽因先生的文章对,大段大段的文字是借鉴了伊东忠太的《支那建筑史》”;以及朱涛在“澄清”中写下的文字:“1932年3月林徽因在《营造学社汇刊》上发表的《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征》一文,大段借鉴了日本学者伊东忠太的《支那建筑史》(1925年首版)。”
2、朱涛在“澄清”中发表的评论:“按今天的治学标准,无论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都应标明出处。”
所以,本人才得出:
3、“潜台词是什么就不用多说了。”
尽管朱涛又在“澄清”中表示:
4、“我仅仅讲林徽因借鉴了伊东忠太,根本没有‘质疑’林‘抄袭’,更没有‘质疑梁思成抄袭’。”
可是,1+2≠4。
因为:“大段大段的文字是借鉴了”、“大段借鉴了”、没有“标明出处”,已至少在结果上造成了林徽因抄袭伊东忠太的误导。
二、关于“在朱涛看来,历史研究是针对历史中的问题来探讨。如果当下人对历史人物的情感纠缠在里面,就容易使讨论变得非理性。不管怎样,大家重要(原文如此——王注)尊重一个讨论的基础,因此希望大家能够先看原书,在此基础上再做判断。”(中国新闻网)
王军:本人重申,本人之博文《所谓“梁思成林徽因抄袭”与朱涛式表述》针对的是朱书内容之外的一起独立事件,并无“先看原书,在此基础上再做判断”之必要。
为给大家提供一个“讨论的基础”,请朱涛尽快从“情感纠缠”中走出来,提供如下证据:
1、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1925年首版”的伊东忠太《支那建筑史》;
2、将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1925年首版”之书与林徽因《论中国建筑之几个特征》进行的“一点一点的对”的“成果”。
三、请大家理解,此事事关中国建筑史学奠基者梁思成林徽因的人格与学术声誉,他们已经去世,无法为自己辩护了。我们确实应该把事情搞清楚。
此事已造成广泛影响。我已读到这样的评论:
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 EXTRAORDINARY PROOF.
All should make negative comments very cautiously. Plagiarism is a serious charge.
解铃还需系铃人。
王军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