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梁思成的误读
这样一位为保存中国建筑而不得的悲剧人物,若被定义为所谓“中国建筑的终结”或“中国建筑学术体系的悲剧”的制造者,这该是怎样的误读?
文/王军
建筑师王澍2012年获普利兹克建筑奖之后,对中国建筑史学奠基人梁思成发表这样的评论:“梁思成其实是个对中国传统倾注了很多心血的人。但他面对两个不同类型的文明,却用治西方建筑史的方法来治中国建筑史。这方法对中国建筑的终结是有致命性的。他采用西方建筑史当时比较主流的方法——以帝王将相为核心的建筑史,事实上西方建筑史的做法也不完全是那样。这就使中国的民间建筑完全不在他所讨论的建筑史范围内。但我们又以他的观点制定了建筑文物保护法,导致每个城市只保留几处著名的传统大建筑就可以了,其他都拆了。你可以看到,治史的方法对现实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王澍的观点在建筑界颇有代表性。前些年,南京大学教授赵辰曾撰文指出,梁思成是以西方的“主流建筑”文化为背景的古典主义建筑学术体系来诠释中国建筑,而中国文化中所谓的“宗教建筑”并不具备西方文化中与居住建筑形成对比的那种“神圣感”和“纪念性”,“主流建筑”与“非主流建筑”的对立并不可能适用于中国的实际情形,此乃“梁思成建筑学术观念和体系的根本矛盾”,甚至是“中国建筑学术体系的悲剧”。
梁思成治学之法,后果严重至此?兹事体大也。上世纪三十年代,梁思成加入中国营造学社之后,调查过故宫,发现了唐代建筑佛光寺东大殿,他的研究确实是以宫殿、寺庙为重点,这很容易给人留下那般印象。可是,印象终归是印象,并不可能代替史实。
1932年,梁思成在他撰写的第一篇古建筑论文《我们所知道的唐代佛寺与宫殿》中,就已明确指出:“中国的宗教建筑,与非宗教建筑,本来就没有根本不同之点,不像欧洲教堂与住宅之迥然不同。其所以如此者,最大的原因,当然在佛殿与教堂根本上功用之不同。由建筑的功用看来,教堂是许多人聚在一起祈祷听讲的地方,所以堂内要有几十百人的座位,是他们最要的条件”,“佛殿并不是预备多数人听讲之用,而是给佛住的,所以佛殿是佛的住宅,与我们凡人的住宅功能相同,差别不多”,“佛寺的起源本就是官舍或住宅”,“佛寺与住宅,从最初就没有分别,一直到今日,还可以证明”。
他从未将中国古代建筑分为像西方那样的“主流”与“非主流”,相反,他认为中国根本不存在这样的“迥然不同”。1953年,梁思成在《古建序论》中明言:“民居和象征政权的大建筑群,如衙署、府邸、宫殿,这些,基本上是同一类型,只有大小繁简之分。”
他也未否认民间建筑的重要性。他调查研究过北京的四合院住宅、店面,以及山西、江浙、西南等地民居。1943年,梁思成完成以建筑实物研究为核心内容的《中国建筑史》稿,将当时大量存在的清代住宅建筑略分四区研究,包括华北及东北区、晋豫陕北之穴居窑居区、江南区、云南区,并通过文献发掘,探查早期住宅的相关情况,包括春秋时期的卿大夫住宅、汉代宅第、唐代白居易庐山草舍、宋代汴京住宅等。他强调:“在建筑种类中,惟住宅与人生关系最为密切。”
梁思成在中国营造学社时期的研究工作尤以寺庙建筑为重点,原因何在?彼时,梁思成倾力研究《营造法式》,可这部宋代建筑官书如同天书,而且,“老师傅是没有的。只能从宋代的实例中去学习。”1963年,梁思成在《营造法式注释》序中写道,“我们需要更多的实例,这就必须去寻找。”而早期实物以寺庙建筑为主,他必须以此为重点。实践证明,这样的路径完全正确。
1944年,梁思成在《为什么研究中国建筑》一文中疾呼,中国建筑的“许多平面部署,大的到一城一市,小的到一宅一园,都是我们生活思想的答案,值得我们重新剖视”。正是基于此种认识,他在1949年3月主持编制的《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中,将“北平城全部”列为第一项文物,并为北京古城的保护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付出惨痛代价。
这样一位为保存中国建筑而不得的悲剧人物,若被定义为所谓“中国建筑的终结”或“中国建筑学术体系的悲剧”的制造者,这该是怎样的误读?(完)
发表于《环球》杂志2014年10月15日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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